关于张家界产业投资(控股)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
来源:作者:发布日期: 2017-12-06
名 称:关于张家界产业投资(控股)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
关于张家界产业投资(控股)有限公司
章程的批复
张家界产业投资(控股)有限公司:
你司报来《张家界产业投资(控股)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》(张投控〔2017〕)2号)收悉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司拟订的《张家界市产业投资(控股)有限公司章程》。
二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,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货币形式出资。
三、经营范围:产业项目投资及旅游公共服务;投资参股工业、农业、旅游文化及其他产业项目(具体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;涉及行政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的,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)。
四、企业法定地址:张家界市大庸桥月亮湾花园会所
五、接此批复后,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。
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2017年8月30日
关闭本页
打印本页


首页
信息公开
办事服务
互动交流
重点公开